廈大課題組發布新質生產力發展指數
廈門網訊(廈門晚報記者 彭菲 通訊員 吳昌輝)身披專業人士的外衣,行出售公民個人信息之實——近日,一名冒充律師的男子“栽了”,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集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。
2023年4月,莊某某通過境外一款社交軟件認識了網名為“歌某”的網友。聊天中,歌某為莊某某介紹了一條“生財之路”——倒賣婚姻狀況、手機號碼等個人信息,從中獲利。
為了給自己的生意增加“流量”,2023年6月至8月,莊某某還登錄“無訟律師”“小紅書”等App,將自己包裝成律師,在一些“目標客戶”發布的帖子下以評論方式“打廣告”,宣稱可以幫人查詢信息。
經查,莊某某向他人購買或者非法下載的公民個人信息共計600餘條,這些信息涉及個人的戶籍信息、婚姻登記情況等。莊某某再以每條信息200元至800元不等的價格向客戶出售,非法獲利人民幣4萬餘元。2023年8月,莊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,而他隻是一名普通的務工人員。案發後,莊某某主動上交了非法所得。
承辦該案的檢察官表示,莊某某的行為已經導致公民個人信息泄露,對公民財產、人身安全造成威脅。集美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,被告人莊某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,非法獲取、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,情節嚴重,其行為觸犯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,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、充分,應當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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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(di)二(er)百(bai)五(wu)十(shi)三(san)條(tiao)之(zhi)一(yi),違(wei)反(fan)國(guo)家(jia)有(you)關(guan)規(gui)定(ding),向(xiang)他(ta)人(ren)出(chu)售(shou)或(huo)者(zhe)提(ti)供(gong)公(gong)民(min)個(ge)人(ren)信(xin)息(xi),情(qing)節(jie)嚴(yan)重(zhong)的(de),處(chu)三(san)年(nian)以(yi)下(xia)有(you)期(qi)徒(tu)刑(xing)或(huo)者(zhe)拘(ju)役(yi),並(bing)處(chu)或(huo)者(zhe)單(dan)處(chu)罰(fa)金(jin);情節特別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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