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南通報5起爛尾樓背後的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典型案例
新華社昆明5月27日電(記者 字強)利用職務便利為開發商謀取利益收受賄賂、對房地產項目違規銷售監管不到位……雲南省紀委監委26日通報5起爛尾樓背後的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典型案例。
這5起案例分別是:昭通交通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、董事長王曉東和原黨委委員、工會主席淩軍,在“中璽金界”項目開發建設中,利用職務便利為開發商謀取利益收受賄賂、挪用項目資金,致使項目停工問題。嵩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胡金亮,在為“世紀名園·南城”項目辦理規劃許可證等過程中,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問題。文山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成員、州規劃局原局長李慶明,在“古德水岸”項(xiang)目(mu)審(shen)批(pi)中(zhong),利(li)用(yong)職(zhi)務(wu)便(bian)利(li)為(wei)他(ta)人(ren)謀(mou)取(qu)利(li)益(yi)收(shou)受(shou)賄(hui)賂(lu)問(wen)題(ti)。蒙(meng)自(zi)市(shi)住(zhu)房(fang)和(he)城(cheng)鄉(xiang)建(jian)設(she)局(ju)房(fang)地(di)產(chan)管(guan)理(li)處(chu)駐(zhu)政(zheng)務(wu)服(fu)務(wu)中(zhong)心(xin)服(fu)務(wu)窗(chuang)口(kou)主(zhu)任(ren)周(zhou)紅(hong)萍(ping),對(dui)“瑞泰溪苑”項目違規預售、銷售監管不到位,失職失責問題。永仁縣委政研室四級調研員起國誌、縣總工會四級調研員李祝坤、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四級調研員馮建新,在“兆順財富廣場”項目中失職失責、監管不到位問題。
以上5起案例,每一例背後都涉及群眾利益。比如,2013年至2017年,王曉東和淩軍在與雲房地產合作開發“中璽金界”項目時,收受雲房地產開發商賈某某、周某某賄賂,以昭通交通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名義挪用公款3715萬元供雲房地產賈某某、周某某個人使用。因“中璽金界”業主籌款、預付款等資金被賈某某挪用,致使項目從2018年10月起停工,直接導致共計2000餘戶購房業主及返遷戶經濟利益受損,社會影響惡劣。王曉東、淩軍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。2021年9月,王曉東受到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,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2020年11月,淩軍受到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,2020年12月,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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